漢文學史綱要

漢文學史綱要
詞語意思
魯迅著。是作者1926年在廈門大學講授中國文學史的講義。共十篇,內容起始于上古,下至漢代作家司馬相如、司馬遷。是富有開拓性的文學史著作,其中貫穿著反封建的批判精神。后編入《魯迅全集》。
分詞解釋
著作:
1.用文字表達意見﹑知識﹑思想﹑感情等。
2.著作的成品。
3.見“著作郎”。
富有:
①擁有大量的財產:富有的商人。
②充分地具有(多指積極方面):富有生命力ㄧ富有代表性。
講授:
講解傳授:講授數學課。
上古:
1.遠古。
2.較早的古代。我國史學界在中國歷史分期上,多稱商﹑周﹑秦﹑鴆時代為上古。有時亦兼指史前時代。
全集:
1.全部著作。
2.指一個作者,有時是兩個或幾個有關的作者,全部著作編在一起的書。


漢文學史綱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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