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海軍
詞語解釋:
清政府的主要新式海軍。1874年清政府籌劃海防。次年命李鴻章督辦海防,開辦水師學堂,購置外國軍艦,修筑旅順和威海衛軍港。1885年設立海軍衙門。1888年制定《北洋海軍章程》,編成北洋海軍。計有大小軍艦二十五艘,官兵四千余人。中日甲午戰爭中,北洋海軍覆滅。
分詞解釋:
大小:
1.大與小;大或小。
2.指尊卑或長幼。
3.謂大小的程度。
4.偏指大或小。
5.猶多少。引申指情況。
海軍:
在海上作戰的軍隊,通常由水面艦艇、潛艇、海軍航空兵、海軍陸戰隊等兵種及各專業部隊組成。
北洋:
清末指奉天(遼寧)、直隸(河北)、山東沿海地區。特設北洋通商大臣,由直隸總督兼任。
督辦:
①督促辦理;督察辦理:督辦糧秣。
②指擔任督辦工作的人。
籌劃:
也作“籌畫”。謀劃;計劃:正在籌劃中|籌畫軍國,嘉謀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