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詞語解釋
別稱“桂”。在中國南部,臨北部灣。面積23.67萬平方千米。人口4502.11萬(1995年)。壯族占總人口的三分之一。清代為廣西省。1958年建立廣西僮族自治區,1965年改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寧,山地、丘陵廣布,平地多分布在沿江。喀斯特地貌普遍發育。河流屬西江水系。亞熱帶濕潤區。甘蔗和蔗糖產量居全國首位。紅水河建有梯級電站。錫、鋁儲量豐富。近海大陸架有石油。
分詞解釋
自治區:
中國民族自治地方中相當于省的行政區域。有五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分布:
散布(在一定的地區內):人口分布圖ㄧ商業網點分布得不均勻。
面積:
幾何學的基本度量之一。是用以度量平面或曲面上一塊區域大小的正數。通常以邊長為單位長的正方形的面積為度量單位。
人口:
1.居住在一定地域內或一個集體內的人的總數。
2.人。
3.人的口,指言談﹑議論。
千米:
公制長度單位。一千米等于一公里,合我國二市里。


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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