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大臣
詞語解釋:
1.唐后期置樞密使,以宦官任之,掌承受表奏;又用宦官任護軍中尉,統領神策軍,防守京師。樞密使和護軍中尉稱為“內大臣”。
2.清制,選滿洲鑲黃﹑正黃﹑正白三旗子弟作為皇帝侍衛,以勛戚大臣統之,稱為領侍衛內大臣,共六人,鑲黃﹑正黃﹑正白三旗各二人。其次稱內大臣,亦六人,掌先后宸御,左右翊衛,出入扈從。參閱《清通典.職官九》﹑清王士禛《池北偶談.談故二.內大臣》。
分詞解釋:
防守:
①警戒守衛:防守軍事重鎮。
②在斗爭或比賽中防備對方進攻:這個隊不僅防守嚴密,而且能抓住機會快速反擊。
皇帝:
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于秦始皇。
統領:
1.統率。
2.軍官名。宋清兩代置。見《宋史.設職官志七》﹑《清史稿.職官志四》。
其次:
1.次第較后;第二。
2.次第較后的;次要的。
侍衛:
1.侍從護衛。
2.跟隨左右,負責侍奉﹑保衛的人。
3.官名。為皇帝禁軍。清代專選滿﹑蒙勛戚子弟及武進士擔任。參閱《通志.職官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