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法
詞語解釋:
用年、月、日計算時間的方法。主要分為陽歷、陰歷和陰陽歷三類。具體的歷法還包括紀年的方法。
分詞解釋:
主要:
1.把握事物的關鍵。
2.指事物中關系最大,起決定作用的。
三類:
1.指《詩經》中之《風》﹑《雅》﹑《頌》。
2.三項;三種。
3.第三等,下等。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方法:
關于解決思想、說話、行動等問題的門路、程序等:工作方法ㄧ學習方法ㄧ思想方法。
計算:
①根據已知數通過數學方法求得未知數:計算人數 ㄧ計算產值。
②考慮;籌劃:做事沒個計算,干到哪兒算哪兒。
③暗中謀劃損害別人:當心被小人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