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工
詞語解釋:
舊指樂師或演員。
分詞解釋:
樂師:
1.《周禮》官名,為大司樂之副。
2.以音樂為職業的人;音樂工作者。
演員:
戲劇、電影、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等表演者的通稱。
● 工
◎ 個人不占有生產資料,依靠工資收入為生的勞動者:工人。工人階級。工農聯盟。
◎ 制造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生產事業:工業。工業革命。
◎ 從事體力或腦力勞動:工作。工廠。竣工。
◎ 工作量:記工。這個工程需要三十個工。
◎ 技術和技術修養:唱工兒。工夫(a.本領,造詣,亦作“功夫”;b.時間)。工力。
◎ 細致,精巧:工巧。工整。工筆(中國畫技法,用筆工整,注重細部的描繪)。
◎ 〔工尺〕中國古代一種記譜符號體系,有十個字:合、四、一、上、尺、工、凡、六、五、乙,相當于簡譜的5671234567。“工”相當于“3”。
◎ 善于,長于:工書善畫。工于心計。
● 伶
◎ 〔伶仃〕孤獨。
◎ 〔伶俐〕聰明;靈活。
◎ 〔伶俜〕孤獨的樣子。
◎ 舊時稱以演戲為職業的人:優伶。名伶。伶官(古代樂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