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爾賽和約

凡爾賽和約
詞語解釋
1919年6月在巴黎和會上由英、法、美、意、日等戰勝國同戰敗國德國簽訂的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條約。規定德國把阿爾薩斯和洛林交還法國,其殖民地以“委任統治”的形式由英、法、日三國瓜分,支付巨額賠款,限制軍備。和約無理決定將戰前德國在中國山東的特權轉交給日本,引發了中國的五四運動。
分詞解釋
統治:
依靠權勢控制、支配和管理;也指統治的權勢:推翻黑暗勢力的統治。
限制:
①規定的范圍:出入沒有時間限制。
②約束:舊的生產關系限制了生產力的發展。
巨額:
很大的數量(指錢財):巨額貸款ㄧ巨額資金ㄧ為國家創造了巨額財富。
簽訂:
雙方訂立條約或契約并簽字。
凡爾賽:
法國巴黎的衛星城。在巴黎西南15千米。人口9.4萬(1975年)。曾為法國貴族云集之地和法蘭西王朝首府。旅游勝地,有馳名世界的凡爾賽宮。


凡爾賽和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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