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刑
詞語意思:
1.輕微的刑罰。
2.輕于刑殺。
3.小的型范。
分詞解釋:
型范:
1.模子。
2.典范;法式。
小的:
1.舊時平民﹑差役對官紳自稱之詞。
2.用為仆人對主人輩的自稱之詞。
3.舊時對仆從的稱呼。
4.小孩子;少年。
刑殺:
處以死刑。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輕微:
1.細小,細微。
2.菲薄,微薄。
3.卑微,微賤。
4.程度淺。
5.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