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法

縣法
詞語解釋
古代公布法令,皆懸在闕下,使眾周知,故稱頒布法令為“縣法”。
分詞解釋
闕下:
1.宮闕之下。借指帝王所居的宮廷。
2.借指京城。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公布:
(政府機關的法律、命令、文告,團體的通知事項)公開發布,使大家知道:公布于眾ㄧ公布新憲法ㄧ食堂的賬目每月公布一次。
頒布:
公布:頒布法令ㄧ頒布獎懲條例。


縣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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