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守
詞語解釋:
1.古代主管都城守衛的官吏。
2.猶留守。古時國君離開京城﹐命大臣留守其地。
分詞解釋:
守衛:
1.防守;保衛。
2.擔任守衛的人。
主管:
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種專門事務的職官。
3.管家。
4.指店鋪掌事人。
離開:
跟人、物或地方分開:離得開ㄧ離不開ㄧ魚離開了水就不能活ㄧ他已經離開北京了。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留守:
①皇帝離開京城,命大臣駐守,叫做留守。平時在陪都也有大臣留守。
②部隊、機關、團體等離開原駐地時留下少數人在原駐地擔任守衛、聯系等工作:留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