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李順起義

王小波、李順起義
詞語意思
北宋初的農民起義。公元993年,王小波在青城(今四川都江堰西)起義,提出“均貧富”的主張,從者萬余,占青城、彭山。不久,王小波犧牲,李順繼為首領。次年占成都,建大蜀政權,控制四川大部。宋政府派兵鎮壓,攻陷成都,李順遇害。余部堅持戰斗,至995年失敗。
分詞解釋
堅持:
堅決保持、維護或進行:堅持原則ㄧ堅持己見ㄧ堅持不懈 ㄧ堅持工作。
主張:
主意,見解;也指持有某種見解:沒了主張|媽媽主張我學美術,爸爸主張我學物理。
成都:
中國四川省省會和西南地區經濟、文化、交通中心之一。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成都平原中心。面積3861平方公里。人口401萬(1982)。
政府:
即國家行政機關。按管轄范圍分,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復合制國家有聯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
首領:
①頭和頸:保全首領。
②為首的人:集團首領|梁山首領。

王小波、李順起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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