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甸

丘甸
詞典解釋
古代劃分田地和政區的單位名稱。古井田制,四丘為甸,亦謂之乘。見《周禮.地官.小司徒》。后用以泛指鄉村﹑田野。
分詞解釋
田野:
1.亦作“田壄”。亦作“田埜”。
2.田地。
3.指田地和原野。
4.泛指農村。
丘為:
丘為(694?丘為789?)嘉興人。屢試不第,天寶初年,進士及第。與王維、劉長卿等相友善,互有唱和。詩工五言,為盛唐山水田園詩派的作者之一。
田地:
1.耕種用的土地。
2.地方,處所。
3.路程;道路。
4.猶地步,程度。
鄉村:
亦作“鄉邨”。
1.村莊。
2.今亦泛指農村。
3.鄉里,家鄉。
地官:
1.古代六官之一。
2.神名。道家以天官﹑地官﹑水官為三官。


丘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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