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小

凡小
詞語解釋
平庸低賤。
分詞解釋
平庸:
尋常而不突出,沒有作為;尋常而不高明:平庸之輩|平庸之作。
低賤:
(出身、地位)低下卑賤:職業沒有高貴和低賤之分。

● 小
◎ 指面積、體積、容量、數量、強度、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較的對象,與“大”相對:小雨。矮小。短小精悍。
◎ 范圍窄,程度淺,性質不重要:小事。小節。小題大作。小打小鬧。
◎ 時間短:小坐。小住。
◎ 年幼小,排行最末:小孩。
◎ 謙辭:小弟。小可。小人(a.謙稱自己,指地位低;b.指人格卑鄙的人;c.指子女;d.小孩兒)。
◎ 妾:小房。
● 凡
◎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凡。凡庸。凡夫俗子。
◎ 指人世間(宗教或迷信的說法):凡塵。凡心。
◎ 所有的:凡年滿十八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凡是。
◎ 總共:全書凡二十八卷。
◎ 大概,要略:大凡。凡例。發凡(陳述全書或某一學科的要旨)。
◎ 中國古代樂譜的記音符號,相當于簡譜“4”。

凡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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