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司六局
詞語解釋:
1.宋代官府貴家設四司六局,為盛大宴會供役。四司指帳設司﹑廚司﹑茶酒司﹑臺盤司,六局指果子局﹑蜜煎局﹑菜蔬局﹑油燭局﹑香藥局﹑排辦局。見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四司六局》﹑宋吳自牧《夢粱錄.四司六局筵會假賃》。
2.明代洪武初年定內官之制,凡六局,為尚宮﹑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功。尚宮局二人,總司紀﹑司言﹑司簿﹑司聞四司之事;尚儀局一人,總司籍﹑司樂﹑司賓﹑司贊四司之事;尚服局一人,總司寶﹑司衣﹑司仗﹑司飾四司之事;尚食局一人,總司饌﹑司醞﹑司藥﹑司供四司之事;尚寢局一人,總司設﹑司輿﹑司苑﹑司燈四司之事;尚功局一人,總司制﹑司珍﹑司彩﹑司計四司之事,總稱為四司六局。參閱明王世貞《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一》。
分詞解釋:
一人:
1.古代稱天子。亦為天子自稱。
2.一個人。
3.猶一體。
4.謂使全國之人齊心協力。
別集:
經﹑史﹑子﹑集中集部的分目,同總集相對而言。即收錄個人詩文的集子。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
初年:
1.一年之初。
2.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