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爭

軍爭
詞語解釋
謂兩軍爭奪制勝條件。
分詞解釋
制勝:
制服對方以取勝。
條件:
①見“根據與條件”。
②邏輯上指假言判斷所反映的某種事物情況賴以產生的事物情況。有三種: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充分又必要條件。
爭奪:
1.亦作“爭敚”。
2.爭斗奪取;爭著奪取。

● 軍(軍)
◎ 武裝部隊:軍威。軍服。行軍。軍功。軍犬。軍備。軍紀。軍銜。軍閥。軍令狀。異軍突起。潰不成軍。
◎ 軍隊的編制單位,是“師”的上一級。
◎ 泛指有組織的集體:勞動大軍。
● 爭
◎ 力求獲得,互不相讓:爭奪。競爭。爭長論短。
◎ 力求實現:爭取。爭氣。爭勝。
◎ 方言,差,欠:總數還爭多少?
◎ 怎么,如何(多見于詩、詞、曲):爭不。爭知。爭奈。


軍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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