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理

樂理
詞典解釋
音樂的道理﹑法則。
分詞解釋
道理:
1.事理;事物的規律。
2.規矩;情理;理由。
3.處理事情的辦法﹑打算。
4.闡揚稱說某種教義。
5.道術;法力。
6.道里;路途。
音樂:
藝術的一種。以有組織的音響所構成的藝術形象來表現人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必須通過顯示其實際音響的演唱、演奏才能為聽者所感知而產生藝術效果。節奏、旋律、和聲、管弦樂法為其基本要素和表現手段。分聲樂、器樂兩大類別,又可按體裁、形式分為交響曲、協奏曲、室內樂、合唱、歌曲以及絲竹、吹打、說唱音樂等。在歌劇、舞劇、戲曲、電影等綜合藝術中,音樂是重要的構成因素之一。
法則:
①規律:自然法則。
②〈書〉法規。
③〈書〉模范;榜樣。


◎ 物質本身的紋路、層次,客觀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條理。事理。
◎ 事物的規律,是非得失的標準,根據:理由。理性。理智。理論。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氣壯。
◎ 自然科學,有時特指“物理學”:理科,數理化。理療。
◎ 按事物本身的規律或依據一定的標準對事物進行加工、處置:理財。理事。管理。自理。修理。總理。
◎ 對別人的言行作出反應:理睬。答理。
◎ 古代指獄官、法官。
◎ 姓。
樂(樂)
◎ 歡喜,快活;快樂。樂境。樂融融。樂不可支。其樂無窮。樂觀(精神愉快,對事物的發展充滿信心)。樂天(安于自己的處境而沒有任何憂慮)。
◎ 使人快樂的事情:取樂。逗樂。
◎ 對某事甘心情愿:樂此不疲。樂善好施。
◎ 笑:這事太可樂了。
樂(樂)
◎ 聲音,和諧成調的:音樂。聲樂。樂池。樂音(有一定頻率,和諧悅耳的聲音)。樂歌(a.音樂與歌曲;b.有音樂伴奏的歌曲)。樂正(周代樂官之長)。樂府(原是中國漢代朝廷的音樂官署,主要任務是采集民間詩歌和樂曲;后世把這類民歌或文人模擬的作品亦稱作“樂府”)。
◎ 姓。

樂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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