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相對論

廣義相對論
詞語解釋
關于引力與時間、空間相互關系的現代物理理論。1915-1916年由愛因斯坦提出。基本假設是:(1)廣義相對性原理;(2)等效原理。其結論主要有:(1)水星近日點進動規律;(2)光線在引力場中要彎曲;(3)光譜線在引力場中要向紅端移動;(4)存在引力波;(5)存在引力透鏡現象等。
分詞解釋
現象:
見“本質與現象”。
物理:
1.事理。
2.事物的道理﹑規律。
3.景物與情理。
4.物理學的省稱。
理論:
①人們由實踐概括出來的關于自然界和社會的知識的有系統的結論。
②辯論是非;爭論;講理
①:他正在氣頭上,我不想和他多理論。
原理:
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中具有普遍意義的基本規律。是在大量觀察、實踐的基礎上,經過歸納、概括而得出的。既能指導實踐,又必須經受實踐的檢驗。
存在:
1.指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
2.泛指各種事物或現象。
3.哲學上指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
4.指舉止行為。


廣義相對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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