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記

奏記
詞語解釋
1.漢時向公府等長官陳述意見的文書。
2.用書面向公府等長官陳述意見。
分詞解釋
文書:
①各種文件的統稱。有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個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動中形成的書信、日記、家譜、契約、合同等。
②指從事文書工作的人員。
公府:
1.君主之府。
2.三公之府。
3.官府。
4.宅第的尊稱。
意見:
1.見解,主張。
2.指對人對事不滿意的想法。
3.識見。
陳述:
敘述,有條理地說:陳述理由|一一陳述。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


奏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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