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

土司
詞語解釋
元明清時期,在西南、西北地區設置的由少數民族首領充任并世襲的官職。有文職和武職之分。按等級以土知府、土知州、土知縣等官隸吏部,以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等官隸兵部。明清時,曾在部分地區實行改土歸流,廢除世襲土司。解放后土司制度已被徹底廢除。
分詞解釋
文職:
1.文官的職事。
2.指文官﹐對“武職”而言。
官職:
官吏的職位:在封建時代,宰相是最高的官職。
實行:
1.實際的行動。
2.用行動來實現理論﹑綱領﹑政策﹑計劃等。
3.猶德行,操行。
世襲:
代代承襲享有某種權益。多用于承襲帝位、爵位、封號、俸祿、領地等。


土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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