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火咒龍

事火咒龍
詞典解釋
比喻荒誕不經之事。事火,指祀火為神;咒龍,指咒龍請雨。
分詞解釋
荒誕不經:
荒誕:荒唐離奇;不經:不合常理。形容言論荒謬,不合情理。

龍(龍)
◎ 傳說中的一種長形、有鱗、有角的神異動物,能走,能飛,能游泳,能興云作雨:龍舟。龍燈。龍宮。龍駒(駿馬,喻才華出眾的少年)。畫龍點睛。龍蟠虎踞。
◎ 古生物學中指一些巨大的有四肢有尾或兼有翼的爬蟲:恐龍。
◎ 封建時代用作皇帝的象征,或稱關于皇帝的東西:龍顏。龍體。龍袍。
◎ 姓。

◎ 某些宗教或巫術中的密語:咒語。符咒。念咒。
◎ 說希望人不順利的話:咒罵。詛咒。

◎ 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火力。火燭。火源。火焰。煙火。火中取栗(喻為別人冒險出力,而自己吃虧上當,毫無所獲)。
◎ 緊急:火速。十萬火急。
◎ 指槍炮彈藥等:火藥。火炮。
◎ 發怒,怒氣:火暴。火性。
◎ 中醫指發炎、紅腫、煩躁等的病因:肝火。毒火攻心。
◎ 形容紅色的:火紅。火腿。
◎ 古代軍隊組織,一火十個人。
◎ 姓。

◎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 變故:事故(出于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 關系和責任: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 辦法:光著急也不是事兒,還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產。無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

事火咒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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