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史

民史
詞語解釋
民眾的歷史。
分詞解釋
歷史:
①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也指某種事物的發展過程和個人的經歷:地球的歷史ㄧ人類的歷史。
②過去的事實:這件事早已成為歷史。
③過去事實的記載。
④指歷史學。
民眾:
人民大眾:得民眾者得天下|喚起民眾千百萬。

● 民
◎ 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并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勞動大眾的,非官方的:民間。民歌。民諺。民風。民情。
◎ 某族的人:漢民。回民。
◎ 從事不同職業的人:農民。漁民。
◎ 非軍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
● 史
◎ 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亦指記述、研究這些的文字和學科:歷史。通史。斷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學史。史詩。史部(古代圖書分類的一大部類,包括各類歷史著作)。史壇。史評。史前(沒有書面記錄的遠古)。史不絕書。
◎ 古代掌管記載史事的官:太史。內史。
◎ 古代官職:刺史。御史。
◎ 姓。

民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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