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滂
詞語解釋:
毛滂(1055?毛滂1120?)字澤民,衢州江同(今屬浙江)人。哲宗元佑間為杭州法曹,蘇軾曾加薦舉,晚年與蔡京亦有交往。官至祠部員外郎、知秀州,一生仕途失意。其詞受蘇軾、柳永影響,清圓明潤,別樹一格,無秾艷詞語,自然深摯、秀雅飄逸。其詞對陳與義、朱敦儒乃至姜白石、張炎等人的創作都有影響。代表作有《秦樓月》、《水調歌頭》(一)、《玉樓春》(三)、《菩薩蠻》(一)、《踏莎行》(一)、《點絳唇》(三)、《驀山溪》(三)、《浣溪沙》([十]、[十七])等。有《東堂集》,詞集為《東堂詞》。
分詞解釋:
白石:
1.潔白的石頭。
2.傳說中的神仙的糧食。
3.枳椇子的別名。
代表作:
指最能體現作者思想水平和藝術風格的作品。
法曹:
1.漢代掌管郵遞驛傳的官署。
2.古代司法官署。亦指掌司法的官吏。
澤民:
1.施恩惠于民。
2.水邊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