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頭字
詞語意思:
舊指一種在手頭上大家都這么寫而在書本上卻并不這么印的字。一九三五年初,文化教育界人士及部分期刊曾發起推行手頭字運動,并發表了第一期推行的三百個字。
分詞解釋:
發表:
①向集體或社會表達(意見);宣布:發表談話 ㄧ發表聲明 ㄧ代表團成員已經確定,名單尚未正式發表。
②在刊物上登載(文章、繪畫、歌曲等):發表論文。
部分:
見“整體與部分”。
這么:
1.指示程度、方式、性質等。如:這口井這么深啊!。
2.那樣的。如:這張桌子原來就這么放的。
3.這樣。如:那么句子應該這么譯。如:這么點兒。
頭上:
1.頭的上方;頭頂。
2.指時候,時間的某一點。
3.先,前頭。
4.方位詞。用在名詞后,表示在某種事物的范圍以內。
人士:
1.有名望的人。舊時多指社會上層分子。
2.現泛指有一定社會地位或在某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
3.指文人,士人。
4.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