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號
詞語解釋:
1.官印和官號。
2.猶今之商標。
分詞解釋:
官號:
官職的名稱。
官印:
1.官府機構的印。
2.指人的正名。
商標:
刻在或印在商品或包裝上的,用以區別于其他同類商品的標志、記號等。
● 印
◎ 圖章,戳記:印章。印璽。印記。印把子(亦喻政權)。
◎ 痕跡:手印。指印。印子(a.痕跡;b.高利貸的一種,全稱“印印錢”)。
◎ 用油墨、染料之類把文字或圖畫留在紙、布、器皿等材料上:印刷。排印。印制。印發。
◎ 彼此符合:印證。心心相印。
◎ 外界事物反映在腦中所留下的形象:印象。
◎ 姓。
● 號(號)
◎ 名稱:國號。年號。字號。
◎ 指人除有名、字之外,另起的別稱:別號(如“李白,字太白,號號青蓮居士”)。
◎ 標志:記號。
◎ 排定的次序或等級:編號。號碼。
◎ 揚言,宣稱:號稱(a.名義上是;b.以某名著稱)。
◎ 記上標志:號衣。號房子。
◎ 命令:號令。號召。
◎ 量詞,用于人數:昨天去了幾十號人。
● 號(號)
◎ 拖長聲音大聲呼叫:呼號。號叫。
◎ 大聲哭:哀號。號喪。號啕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