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下卒
詞語解釋:
指縣令出行時充當護衛和開道的士兵。
分詞解釋:
護衛:
①保護;保衛:在保安人員的護衛下安全抵達機場。
②執行護衛任務的武裝人員。
充當:
擔任某種職務或取得某種身分。
士兵:
士官、軍士和兵的統稱。是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執行戰斗或保障勤務的軍人。是軍隊的基礎。我軍士兵,是指班長及其以下軍人。1988年重新實行的軍銜制分有三等七級,士官設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兵設上等兵、列兵。
開道:
①在前引路:鳴鑼開道。
②〈方〉讓路。
行時:
時行。謂見重于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