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省

十三省
詞語解釋
明代,全國除直屬京師的南北兩直隸外,共分十三省。后用以代指全國。
分詞解釋
直屬:
直接管轄或隸屬。
全國:
1.謂使敵國不戰而降。
2.保全國家。
3.指整個國家范圍內。
南北:
1.南與北;南方與北方。
2.從南到北;南北之間。
3.或南或北。比喻不專一,不固定。
4.指“南學”與“北學”。
5.計謀。指本領。
6.明代俗稱男子漢。
直隸:
1.直接隸屬。
2.舊省名。相當于今河北省。明成祖遷都,以南京為南直隸,北平為北直隸。清初以南直隸為江南省,北直隸為直隸省。公元1928年改為河北省。
明代:
政治清明的時代。


十三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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