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箋

奏箋
詞語解釋
漢時向州郡長官陳述意見的文書稱“奏箋”。
分詞解釋
州郡:
1.州和郡的合稱。亦泛指地方上。
2.指州郡的長官。
意見:
1.見解,主張。
2.指對人對事不滿意的想法。
3.識見。
陳述:
敘述,有條理地說:陳述理由|一一陳述。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


奏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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