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平則鳴
詞語意思:
鳴:發出聲音,指有所抒發或表示。指受到委曲和壓迫就要發出不滿和反抗的呼聲。
分詞解釋:
不滿:
1.不充滿。
2.不滿足;不滿意。
發出:
①發生(聲音、疑問等):發出笑聲。
②發表;發布(命令、指示):發出號召ㄧ發出通告。
③送出(貨物、信件等);開出(車輛等)。
委曲:
①曲從;曲意求全:雖欲委曲遷就,勢有不能|不委曲而累己。
②曲折:水流委曲似驚蛇。
③事情的經過;底細:告知委曲|我不知有這樣的委曲。
抒發:
表達。多指情感方面:抒發豪情。
呼聲:
呼喊聲,借指群眾的意見或要求:大家呼聲很高|聽取群眾的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