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比推理

類比推理
詞語解釋
以關于兩個事物某些屬性相同的判斷為前提,推出兩個事物的其他屬性相同的結論的推理。如聲和光有不少屬性相同--直線傳播,有反射、折射和干擾等現象;由此推出:既然聲有波動性質,光也有波動性質。這就是類比推理。類比推理具有或然性。如果前提中確認的共同屬性很少,而且共同屬性和推出來的屬性沒有什么關系,這樣的類比推理就極不可靠,稱為機械類比。
分詞解釋
某些:
表示不止一個或一種的不定數量。
結論:
①從前提推論出來的判斷。也叫斷案。
②對人或事物所下的最后的論斷。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性質: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具有:
有(多用于抽象事物):具有信心ㄧ具有偉大的意義。

類比推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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