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
詞語解釋:
1.佛教徒為宣揚佛法,或為布施寺院,自作苦行,謂之“舍身”。六朝時此風最盛。
2.犧牲自己。
分詞解釋:
寺院:
1.佛寺的總稱。
2.指其他宗教的修道院﹑神學院等。
宣揚:
1.廣泛傳布;傳揚。
2.謂張揚于外。
3.對眾講解﹑說明。
4.高聲念誦。
自己:
1.代詞。自身﹐本身。
2.自己人。
3.知己親近;關系密切。
苦行:
某些宗教徒的修行手段,故意用一般人難以忍受的種種痛苦來折磨自己。
犧牲:
①祭祀用的純色的牲口: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②舍棄;捐棄:犧牲生命|作出巨大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