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縣

知縣
詞語解釋
官名。唐代佐官代理縣令稱知縣事。宋代派朝臣充當縣的長官稱知(主持)某縣事,簡稱知縣。明代始正式用作一縣長官名稱。清代沿用。
分詞解釋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令稱:
1.美好的名稱﹑稱號。
2.好名聲。
簡稱:
①較復雜的名稱的簡化形式。如中專(中等專業學校)、奧運會(奧林匹克運動會)。
②簡單地稱呼:化學肥料簡稱化肥。
正式:
1.法式。
2.合乎一般公認標準的或合乎一定手續的。

知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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