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史

十七史
詞語解釋
《舊唐書.經籍志》乙部正史類有《史記》﹑《漢書》﹑《后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后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共十三史。宋人加《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遂有“十七史”之稱。參閱《宋史.藝文志二》﹑清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九九。
分詞解釋
后漢書:
書名。紀傳體東漢史。南朝宋范曄著。全書一百二十篇,分一百三十卷。記載自公元23年至220年間的歷史,敘事喜以類相從。為研究東漢史的重要資料。
五代史:
梁﹑唐﹑晉﹑漢﹑周五代是我國歷史上最紛亂的時期之一,因以“五代史”比喻爭吵。
宋人:
指周代宋國人。宋人為殷商后代,受到周人的歧視,被譏為“蠢殷”﹑“頑民”。因此,在先秦舊籍中,宋人常被作為“蠢人”的代稱。
經籍:
〈書〉
①經書。
②泛指圖書(多指古代的)。
商榷:
商量,討論:具體方案還要再商榷。


十七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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