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號

凡號
詞語解釋
總括的名稱。
分詞解釋
名稱:
1.名號稱謂。亦指事物名。
2.名聲。語本《論語.衛靈公》:“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總括:
1.匯聚;包括。
2.猶概括。

● 凡
◎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凡。凡庸。凡夫俗子。
◎ 指人世間(宗教或迷信的說法):凡塵。凡心。
◎ 所有的:凡年滿十八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凡是。
◎ 總共:全書凡二十八卷。
◎ 大概,要略:大凡。凡例。發凡(陳述全書或某一學科的要旨)。
◎ 中國古代樂譜的記音符號,相當于簡譜“4”。
● 號(號)
◎ 名稱:國號。年號。字號。
◎ 指人除有名、字之外,另起的別稱:別號(如“李白,字太白,號號青蓮居士”)。
◎ 標志:記號。
◎ 排定的次序或等級:編號。號碼。
◎ 揚言,宣稱:號稱(a.名義上是;b.以某名著稱)。
◎ 記上標志:號衣。號房子。
◎ 命令:號令。號召。
◎ 量詞,用于人數:昨天去了幾十號人。
● 號(號)
◎ 拖長聲音大聲呼叫:呼號。號叫。
◎ 大聲哭:哀號。號喪。號啕大哭。

凡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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