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

巴赫
詞語解釋
德國作曲家。曾任教堂管風琴師、宮廷樂長。后長期在萊比錫圣托馬斯教堂及其附屬歌唱學校任樂長和教師。其創作在德國民族音樂的基礎上,吸取16世紀以來歐洲音樂的成就。作品多以復調寫成,主要有聲樂作品《b小調彌撒曲》、《馬太:受難曲》,器樂作品《平均律鋼琴曲集》,古鋼琴曲《法國組曲》以及管弦樂《勃蘭登堡協奏曲》等。
分詞解釋
以及:
1.連詞。表示在時間﹑范圍上的延伸。猶言以至,以至于。
2.連詞。連接并列的詞﹑詞組或短句。
成就:
①取得的成績;業績:成就非凡|取得成就。
②完成:倉卒之間,確難成就|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就。
③成全:成就別人|條件所限,實難成就。
作品:
指文學藝術創作的成品。
宮廷:
①帝王的住所。
②由帝王及其大臣構成的統治集團。


巴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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