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例

大例
詞語解釋
通則;通例。
分詞解釋
通例:
常規;慣例。
通則:
普遍適用的規章或法則。

● 大
◎ 指面積、體積、容量、數量、強度、力量超過一般或超過所比較的對象,與“小”相對:大廳。大政。大氣候。夜郎自大。大腹便便。
◎ 指大小的對比:這間房有那間兩個大。
◎ 規模廣,程度深,性質重要:大局。大眾。
◎ 用于“不”后,表示程度淺或次數少:不大高興。
◎ 年長,排行第一:老大。
◎ 敬辭:大作。大名。大手筆。
◎ 時間更遠:大前年。
◎ 〔大夫〕古代官職,位于“卿”之下,“士”之上。
◎ 超過事物一半,不很詳細,不很準確:大概。大凡。
● 大
◎ 〔大夫〕醫生(“夫”讀輕聲)。
◎ 〔大王〕戲曲、舊小說中對強盜首領的稱呼(“王”讀輕聲)。
● 大
◎ 古通“太”。
◎ 古通“泰”。
● 例
◎ 可以做依據的事物:例證。例題。舉例。例句。例如。
◎ 規定:例外(不按規定的,和一般情況不同的)。體例。凡例。條例。破例。發凡起例。
◎ 按規定的,照成規進行的:例會。例假。例行公事。
◎ 調查或統計時指合于某種條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

大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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