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番

過番
詞語解釋
方言。舊時閩南人稱到南洋謀生。
分詞解釋
謀生:
謀求生活的門路:以手藝謀生。
南洋:
1.清末至民國時期,劃分我國沿海地區為南北兩洋區,稱山東以南的江蘇﹑浙江﹑福建及廣東各省為南洋;江蘇以北的山東﹑河北﹑遼寧各省為北洋。
2.亞洲東南部國家和地區。
方言:
一種語言中跟標準語言有區別的、只在一個地區使用的話,如漢語的粵方言、吳方言等。
人稱:
語法范疇之一。通過一定的語法形式表示行為﹑動作是屬于誰的。屬于說話人的為第一人稱,屬于聽話人的為第二人稱,屬于說話人聽話人之外的是第三人稱。
舊時:
過去的時候;從前。


過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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