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額選舉
詞語解釋:
候選人名額與應選名額相等的一種選舉方式。
分詞解釋:
應選:
1.接受銓選。
2.接受挑選。
候選人:
選舉前按特定程序提出來作為選舉對象的人員。候選人名額可以多于應選名額,但不宜過多,以免選票過于分散。如果所提候選人過多,有時可以實行預選。
方式:
說話做事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工作方式ㄧ批評人要注意方式。
選舉:
①公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選擇特定的公民擔任國家代表機關代表或國家公職人員的行為。是實現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的一種重要方式。具體辦法由各國選舉法規定。
②政黨、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成員選擇其各級領導人的行為。
名額:
1.猶名目。
2.有名號的匾額。
3.人員的數額。
4.指額定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