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班

過班
詞語解釋
清代官吏因保舉或捐納遷升官階。道員為最高班次,以下則知府,同知﹑通判﹑知州﹑知縣﹑佐雜各為一班,分別稱為道班﹑府班,同通州縣班﹑佐雜班。
分詞解釋
州縣:
1.州與縣的合稱。
2.指州縣官。
雜班:
1.即雜扮。
2.非正途出身的官吏﹔雜職官吏。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
班次:
①(學校)班級的次序。
②定時往來的交通運輸工具開行的次數:增加公共汽車班次。
以下:
1.表示位置﹑品第﹑級別﹑數量等在某一點之下。
2.表示時代在后的,猶言以后,以來。
3.猶而下。以,而,連詞。
4.指身份或地位低下。
5.指后面的話或文字。


過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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