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家
詞語解釋:
主人家,東家。
分詞解釋:
主人家:
1.主人。
2.仆婢及受雇傭者的家主。
3.特指店主人。
東家:
受人雇用或聘請的人稱他的主人;佃戶稱租給他土地的地主。
● 準(準)
◎ 允許,許可:準許。準予。批準。
◎ 依照,依據:準此處理。
◎ 定平直的東西:水準。準繩。
◎ 法則,可以做為依據的:準則。標準。
◎ 箭靶的中心:準的。
◎ 正確:準確。準星。瞄準。
◎ 一定,確實:準保。準定。
◎ 鼻子:隆準(高鼻子)。
◎ 和某類事物差不多,如同,類似:準尉。準平原。
● 家
◎ 共同生活的眷屬和他們所住的地方:家庭。家眷。家長。家園。家譜。家塾。家鄉。家風。家訓。家規。家喻戶曉。如數家珍。
◎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家。老家。安家。
◎ 居住:“可以家焉”。
◎ 對人稱自己的尊長、親屬:家祖。家父。家翁。家母。家慈。
◎ 家里養的,不是野生的:家畜。家禽。
◎ 經營某種行業的人家或有某種身份的人家:酒家。農家。
◎ 掌握某種專門學識或有豐富實踐經驗及從事某種專門活動的人:專家。行家。作家。科學家。
◎ 學術流派: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縱橫家。諸子百家。
◎ 量詞,用于計算家庭或企業:一家人家。
◎ 姓。
● 家 jiB ㄐㄧㄚ
◎ 詞尾,指一類的人:老人家。
◎ 用在男人的名字或排行后面,指他的妻:水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