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貌
詞語解釋:
唐代每三年編造戶籍一次,地方則要每年把人口實況編造成冊,注明人丁的形貌特點,作為掌握勞動力和賦稅的根據。叫做團貌。參閱《通典.食貨七》﹑宋王溥《唐會要.團貌》。
分詞解釋:
人口:
1.居住在一定地域內或一個集體內的人的總數。
2.人。
3.人的口,指言談﹑議論。
形貌:
1.外形﹑容貌。
2.風度﹐風格。
3.指表現形式。
賦稅:
田賦和各種捐稅的總稱。
特點:
人或事物所具有的獨特的地方。
戶籍:
地方民政機關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區內居民的冊子。轉指作為本地區居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