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欲
詞語解釋:
指足以引起欲念的事物。
分詞解釋: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足以:
副詞。表示夠得上:考試成績足以說明同學們的水平|這篇小文章不足以證明他的學術成就。
欲念:
欲望。
引起:
1.起身。
2.一種事情﹑現象﹑活動等使另一種事情﹑現象﹑活動等出現。
可欲
詞語解釋:
指足以引起欲念的事物。
分詞解釋: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足以:
副詞。表示夠得上:考試成績足以說明同學們的水平|這篇小文章不足以證明他的學術成就。
欲念:
欲望。
引起:
1.起身。
2.一種事情﹑現象﹑活動等使另一種事情﹑現象﹑活動等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