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

少年犯
詞語意思
犯了罪并被判了刑的少年。在我國,少年犯的年齡為已滿十四歲不滿十八歲。少年在生理和智力上尚未完全成熟,辨別是非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較差,容易接受外界的不良影響和引誘,因此我國刑法規定,對少年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我國專設未成年犯管教所,對他們執行刑罰。
分詞解釋
不滿:
1.不充滿。
2.不滿足;不滿意。
處罰:
對犯錯誤或犯罪的人加以懲治。
生理:
1.生長繁殖之理。
2.養生之理。
3.為人之道。
4.生存的希望。
5.生物的生命活動和體內各器官的機能。
6.性命。
7.生計。
8.活計;職業。
9.生意;買賣。
10.指做買賣。
11.產業;財富。
或者:
①或許:你快走,或者還趕得上車。
②連詞,用在敘述句里,表示選擇關系:你們叫我楊同志或者老楊都行,可別再叫我楊科長 ㄧ這本書或者你先看,或者我先看。
較差:
頻數分布屬性或變量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之間的差。


少年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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