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刻

泰山石刻
詞語解釋
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登泰山,丞相李斯等為歌頌秦始皇統一中國的功績而刻的石碑。后二世于元年(公元前209年)東行郡縣時又在背面刻詔書和從臣姓名。相傳均為李斯書。字體為小篆。傳世有明安國舊藏北宋拓本,存一百六十五字。
分詞解釋
郡縣:
郡和縣的并稱。郡縣之名,初見于周。秦始皇統一中國,分國內為三十六郡,為郡縣政治之始,漢初封建制與郡縣制并行,其后郡縣遂成常制。
歌頌:
用詩歌頌揚,泛指用言語文字等贊美:歌頌祖國的大好河山。
背面:
①(背面兒)物體上跟正面相反的一面:在單據的背面簽字。
②指某些動物的脊背。
功績:
功勞和業績:功績卓著ㄧ不可磨滅的功績。
元年:
1.帝王即位的第一年。
2.指帝王改換年號的第一年。如漢武帝劉徹第一個年號是建元,建元七年改換年號為元光,這一年就是元光元年。

泰山石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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