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權
詞語意思:
1.指鬼神具有的支配人們命運的權力。常為奴隸社會﹑封建社會最高統治者所宣揚和利用。
2.天主教用語。指神所賦予的權力,絕對不可侵犯。認為神職人員有神所賦予的權力,通過行使圣事或其他宗教儀式,可使教徒獲得神的恩寵或罪的赦免。
(1) [might;religious authority]∶古代統治者宣揚自己統治權力是神賦予的,所以把這種權力叫神權
(2) [divine power]∶迷信的人認為神所具有的支配人們命運的權力
分詞解釋: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宣揚:
1.廣泛傳布;傳揚。
2.謂張揚于外。
3.對眾講解﹑說明。
4.高聲念誦。
用語:
1.措辭。
2.某一方面專用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