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書院

岳麓書院
詞語解釋
原址在湖南長沙岳麓山。宋開寶年間潭州太守朱洞創建。有講堂、齋舍、藏書樓。張栻、朱熹曾在此講學,傳播理學,學生達千人。為宋初四大書院之一。清光緒年間改為湖南高等學堂。后又相繼改為湖南高等師范學校、湖南公立工業專門學校。1926年成立湖南大學。1984年設岳麓書院文化研究所。1988年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分詞解釋
改為:
1.另制;重造。
2.改成。
3.改換;變動。為,通“訛”。
太守:
官名。戰國時對郡守的尊稱。漢景帝時成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至隋初廢州存郡,州刺史代太守。明清時專以稱知府。
高等:
①比較高深的:高等數學。
②高級:高等學校。
研究所:
思考或研究問題的地方。
講學:
公開講述自己的學術理論:應邀出國講學ㄧ他在這里講過學。


岳麓書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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