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則
詞語解釋:
1.政府按田地類別﹑等級而定的田賦標準。
2.指按田賦標準收稅。
分詞解釋:
田賦:
中國歷代政府對農田征收的稅。名稱歷代有所不同。始于公元前594年。有些朝代將其他課征并入。明、清兩代,田賦成為國家主要財政收入。
類別:
不同的種類;按種類的不同而做出的區別:這一章討論土壤的類別ㄧ類別一欄中填寫商品種類的名稱。
田地:
1.耕種用的土地。
2.地方,處所。
3.路程;道路。
4.猶地步,程度。
等級:
1.按差異而定出的高下級別。
2.分等;逐步。
3.在社會地位上和法律地位上不平等的社會集團。這種等級差別在奴隸制和封建制下最為明顯。
政府:
即國家行政機關。按管轄范圍分,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復合制國家有聯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