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事

彈事
詞語解釋
1.彈劾之事。
2.即彈章。
分詞解釋
彈章:
彈劾官吏的奏章。
彈劾:
①指責揭發:彈劾貪官污吏。
②專門的國家機關對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行動。資本主義國家由議會行使這一職能。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和監察機關負有彈劾的職責。這和司法機關處理犯罪案件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回事。

● 彈(彈)
◎ 可以用力發射出去的小丸;裝有爆炸物可以擊毀人、物的武器:彈丸。子彈。彈雨。槍彈。氫彈。導彈。手榴彈。原子彈。
◎ 古代指以竹為弦的弓:“左挾彈,右攝丸”。
● 彈(彈)
◎ 用手或工具撥動而發射出去,亦指用手指撥弄:彈射。彈跳。彈撥。彈指。彈琴。彈奏。彈冠相慶(喻即將作官而互相慶賀,多作貶義)。
◎ 檢舉違法失職的官吏:彈劾。彈糾。譏彈。
● 事
◎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 變故:事故(出于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 關系和責任: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 辦法:光著急也不是事兒,還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產。無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

彈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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