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士

泰士
詞語解釋
上古官名。即上士。主獄訟。
分詞解釋
獄訟:
訴訟案件:緩刑罰,理獄訟。
上古:
1.遠古。
2.較早的古代。我國史學界在中國歷史分期上,多稱商﹑周﹑秦﹑鴆時代為上古。有時亦兼指史前時代。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上士:
1.道德高尚的人。
2.古代官階之一。其地位次于下大夫,高于中士。《周禮.天官.序官》:“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孫詒讓正義:“凡諸官上士,《王制》謂之元士,又謂之適士,中﹑下士又謂之官師。”《孟子.萬章下》:“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秦以后亦有襲用古制﹐以上士﹑中士﹑下士為官秩者。
3.佛經中對菩薩的稱呼。
4.軍銜,軍士的最高一級。

泰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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