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怒

指怒
詞語解釋
議論指斥。
分詞解釋
指斥:
斥責;批評所挑出的錯誤:指斥朝政|毫不留情地指斥。
議論:
1.謂評論人或事物的是非﹑高低﹑好壞。亦指非議﹐批評。
2.對人或事物所發表的評論性意見或言論。

● 怒
◎ 生氣,氣憤:怒色。怒視。怒叱。怒罵。惱怒。息怒。
◎ 氣勢盛:怒濤。怒火。心花怒放。
◎ 中國少數民族,主要分布于云南省:怒族。
◎ 譴責:“若不可教而后怒之”。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指怒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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