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
詞語解釋:
1.謂規﹑矩﹑權﹑衡﹑準﹑繩。
2.南朝齊謝赫《古畫品錄》謂繪畫有六法:一氣韻生動﹐二骨法用筆﹐三應物象形﹐四隨類賦彩﹐五經營位置﹐六傳移模寫。見唐張彥遠《歷代名畫記.論畫六法》。后以為中國繪畫的總法則和代稱。
3.佛教謂六法戒。其說不一﹐撮其要者有:(1)謂染心相觸﹐盜人四錢﹐斷畜生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2)謂不淫﹐不盜﹐不殺﹐不虛誑語﹐不飲酒﹐不非時食;(3)謂不尊敬佛﹐為尊敬法﹐不尊敬僧﹐不尊敬戒﹐不尊敬定﹐不尊敬諸善知識。
4.佛教稱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等六念為“六法”。
分詞解釋:
應物:
1.順應事物。
2.猶言待人接物。
生動:
1.指生物。
2.謂意態靈活能感動人。
3.活動。
4.指有活力﹑能起積極作用的。
以為:
1.認為。
2.作為,用作。
3.“以之為”的省略形式。猶言讓他(她)做,把它作為。
4.猶而為,而成。以,而,連詞。
5.猶已為,已是。以,通“已”。
盜人:
1.猶盜賊。
2.劫掠人口。
3.竊取他人財物。